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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以案释法305 包庇丈夫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30日16:27:10 点击次数:106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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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305 包庇丈夫入刑案

 

谢某得知其丈夫唐某办理了假驾证并使用后,对唐某的行为不予阻止;当唐某无证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后,又配合唐某隐瞒其没有机动车驾证的事实,向执法人员提供假虚证言,触犯了包庇罪。

 

一.案情简介

 

前些年,唐某化2000元,通过他人买了一本机动车驾证。这驾证原名是罗某,唐某贴上本人照片后,就以罗某身份驾驶机动车。这个作假行为4年未被发现,4年后的1天,唐某酒后驾车被查获,又没带驾证,被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其谎称自己是罗某,并叫其妻子谢某把放在家中的伪造驾证,交于执法人员,此事以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作了处理。没想到,又过了几年,真罗某看到了自己有一条危险驾驶的违法记录,遂报案事发。另查明,谢某得知其丈夫唐某办理了假驾证并使用后,对唐某的行为不予阻止;当唐某无证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后,谢某又配合唐某隐瞒其没有机动车驾证的事实,从家中将伪造的机动车驾证交于执法人员,并在接受询问时,向执法人员提供假虚证言,谎称其丈夫叫罗某。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唐某明知机动车驾证系伪造的,仍然予以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使用虚假S份证罪。谢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J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考虑到二人自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判处唐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谢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二.案件的警示

 

本案唐某的行为至少触犯了3个法律法规,一是无证驾驶,凡使用伪造、变造驾证,或者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证的,均视为无证驾驶。一个未经过专门的培训、技能训练的人,开着车子在马路上跑,那是一个多危险的事,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二是没有随身携带驾证,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状态”,执法人员将依法扣留车辆,之后能及时出示驾证的,也将被处以20~200元的处罚。三是更为严重,伪造驾证,驾证属于[国]家机关下发的证,伪造驾证就涉嫌犯下我国刑法中的伪造、变造[国]家证JIAN罪。那就是犯法了。

谢某作为妻子,作J证包庇丈夫,从人情上来讲也能理解,但对丈夫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作虚J证明,为其掩盖罪行,妨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法律对这类故意犯罪,是要惩罚的。

 

三.相关法律

 

1. 伪造驾证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Z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

2. 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J证包庇的,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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