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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以案释法258,博取关注传淫秽视频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2年09月07日10:18:03 点击次数:15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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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258,博取关注传秽S频入刑案

 

慈溪律师陈亮:量刑时,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对传播S频的点击量的认定。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际被点击数到1万次以上的,可以定罪.

 

一.案情简介

 

潘某在1个社交平台上实名注册开通了会员,为博取关注,在入会后的1年左右时间里,上传了7条秽S频,供用户点击观看、点赞、评论及转发。截至案发之日止,该7条秽S频,共获得用户的点击总数是49634次,评论304条,转发3873次。去年5月,潘某被传唤到案。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潘某在网络上传播秽S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秽物品罪。鉴于有从轻情节,判处其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案件警示

 

目前,法律上对什么是秽S频还没有明确界定,通常来讲,赤白地表现X爱,单纯引起肉[欲]的S频,就是秽S频。

那多大程度会构成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秽S频文件20个以上的,会构成犯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40个以上的,也会构成犯罪。

量刑时,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对传播S频的点击量的认定。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际被点击数到1万次以上的,可以定罪;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数量到规定标准两倍(也就是2万次)以上的,也可以定罪。这是对社会是否造成危害和影响面来考量的。

 

三.相关法律解释

 

刑法规定

1.传播秽S频,情节严重的,判处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传播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个别违词只好缺字代词,望读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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