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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以案释法335 争执引发老人猝死案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06:17 点击次数:9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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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335 争执引发老人猝死案

 

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法定的原则,意思是,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这个原则在法律上是有范围规定的。

 

一.案情简介

 

牙某平时做贩卖小鸡生意,案发当天中午照旧摆摊做生意。不料,其对面摆油膜摊的李某老人发现自己的油膜少了三块,说是被牙某拿走了,双方由此发生争执。争执间,李某把牙某的鸡围栏打开,将小鸡放跑,此时,李某因站立不稳,后退几步后跌倒在地受伤,当天下午4时许,李某因救治无效死亡。

事发后,相关部门通过尸检,认为李某年时已高,生前存在严重的冠心病,在吵架时情绪激动、跌倒受伤,引起冠心病猝死,不构成刑事案件。李某亲属起【诉】,要求牙某赔偿各种费用6。5万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冠心病,却主动与他人争吵,导致自己不慎倒地受伤,其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牙某未能正确处理与李某的争吵,导致李某倒地受伤,最终引发冠心病猝死,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牙某赔偿原告1万元,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案子的判决 

 

在各类案子中,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多种的,这里再谈下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什么是过错推定原则。

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法定的原则,意思是,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但法定原则是有范围规定的,她仅适用于产品Q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

过错推定原则,即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赔偿责任。由于这个加害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因此带有不确定性,法律上称为或然性,因为存在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三.相关法律

 

过错推定责任有多种情形:

比如,教育、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建筑物坠-脱落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还有堆放物、林木折断侵权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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