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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介绍十

更新时间:2022年06月15日11:49:14 点击次数:14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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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介绍十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本案是律师共同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犯罪案件。本案的判决,警醒律师和法律从业人员,要依法执业,不能知法犯法。

 

一.基本案情

 

杜某是一名律师,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在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案子中,为帮助他人规避住房限售限购政策,先后4次共同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致使[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先后作出4份民事调解书并进行强制执行。2020年5月被抓获,自愿退缴违法所得12.5万元。

[法]院以虚假诉讼罪 ,判处杜某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案件的典型意义

 

律师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还应该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本案律师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故意制造和参与虚假诉讼,性质很严重,不但导致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甄别的难度,更造成了社会危害。

本案的判决,警醒律师和法律从业人员,要依法执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业务,不能知法犯法、玩弄司法。

 

三.相关法律

 

1. 《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三条执业红线:

1)是不得有损司法廉洁,即不得向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2)不得故意阻挠Z相发现,即不得故意提供虚假Z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Z据,妨碍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3)不得挑战司法尊严,即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的正常进行。

2. 高法等部《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L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L用职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