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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高法2021年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介绍六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25日10:21:55 点击次数:16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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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2021年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介绍六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本案是当事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被认定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获刑。

 

.基本案情

 

案情比较简单。2019年5月至9月间,彭某与他人恶意串通,故意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同时又与赵某通谋,委托赵某担任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彭某某、赵某于2020年6月19日被抓获。

法院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彭某某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判处赵某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 案件的典型意义

 

虚假诉讼罪的核心行为,是捏造事实和提起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故意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行为,大多发生在L婚等类型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过程中,行为人往往意图通过上述行为,达成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非法转移被执行财产的目的。此类行为,会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所以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相关法律

 

1. 高法《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认定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 刑法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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