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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新解释正式施行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30日09:57:11 点击次数:191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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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陈亮:明天起,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正式施行。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

 

1. 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 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

 

二.《决定》的主要目的:

 

减轻当事人诉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以往在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案件中,法院通常须【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应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赔偿权利人为证明应当适用城镇居民标准,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法院也需要投入较大精力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后,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难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决定》的全文请参见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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