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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88,推销“名药”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8日08:33:15 点击次数:36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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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188,推销“名药”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以案释法188,推销“【特】效药”入刑案。利用名医名药【诈】骗老年人的案件增多,陷阱五花八门,犯罪手段日趋多样,老年群体成为这类【诈】骗案件的高发人群。

 

一.案情简介

 

吕某是一家名为康泽堂的负责人,谎称与中国保健协会等机构合作,举办慈善科普公益活动,会上赠送大量保健物品,在权威报纸上刊登广告,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其采用所谓“名医”一对一对老年人病情分析的方法,夸大老年人病情,推销毫无治疗效果的所谓心脑血管疾病【特】效药,被害人数高达16人,涉案金额30万余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二.案件的警示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电信网络的快速发展,利用名医名药【诈】骗老年人的案件增多,陷阱五花八门,犯罪手段日趋多样,老年群体成为这类【诈】骗案件的高发人群,一旦上当,往往遭受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打击。

这类犯罪行为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套路不断翻新,犯罪分子经常以免费为诱饵,通过开推介会、免费体检、免费看诊、低价旅游、发放礼品等活动博取老人关注及参与。

2. 冒用各种身份,往往冒虚构的甚至真实的组织、单位、团体身份,其中较多冒充的是所谓名医。

3. 语言夸张,行动贴心,往往通过嘘寒问暖、热情接待、全程陪护、登门服务等方式,拉近与老人距离;针对老年人渴望的健康需求,夸张其产品功效,夸大老年人病情,引发老年人内心恐慌。

4. 希望老年人要增强防范意识。

 

三.相关法律规定

 

1 相关法律规定,对特殊群体予以保护,对老年人的犯罪行为,通常刑罚上要予以从重处罚。

2. 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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