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热线:18606616560
< >

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67,对医生泄愤伤害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13日08:45:16 点击次数:408 打印此页 关闭
分享到:

以案释法167,对医生泄愤伤害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以案释法167,对医生泄愤伤害入刑案。【暴】力伤医不但是医患之痛,更是社会与时代之痛。我们的社会谴责【暴】力伤医行为,法律更是强力维护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医患之间,患者需要理解和尊重医护人员,医护人员也需要敬业和自律,全社会来营造医患之间安全的、和谐的外部环境。

 

一.案情简介

 

62岁老汉刘某患上肺病就医,因其年迈,主治医生张某给他治疗一段时间后,又发现了其他的一些病症,张某建议其转院治疗。于是刘某辗转于几个医疗机构求医,但仍然病痛不断,身体一直不见好。感到自己病情越发严重的刘某,开始迁怒于张某,认为自己的病是由于张某一开始就未尽心救治、治疗不当造成的。一日刘某就携带刀子等作案工具,进入张某的接诊室,将张某的面部和手部砍伤,造成张某七级伤残。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刘某因怀疑医生对其治疗不当,故意持刀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案件的警示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映射出当下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一则从公开报道的伤医事件进行原因分析的数据认为,所出现的伤医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因为患者或家属认为自己提出的“要求未得到满足”;其次是患者或家属不愿意接受医方的安排,对医方的程序表示不满;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患者或家属对医护人员的工作方式、态度不满引发。

【暴】力伤医不但是医患之痛,更是社会与时代之痛。我们的社会谴责【暴】力伤医行为,法律更是强力维护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医患之间,患者需要理解和尊重医护人员,医护人员也需要敬业和自律,全社会来营造医患之间安全的、和谐的外部环境。

 

三.相关法律规定

 

1.《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威胁、危害,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一条: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68拒不履行法庭生效判决入刑案 下一条: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66,增设电梯施工男童坠楼入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