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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54,遗弃带病女儿入刑案

更新时间:2021年05月27日09:58:27 点击次数:48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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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154,遗弃带病女儿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以案释法154,遗弃带病女儿入刑案。本案具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将女儿遗弃在【医】院不闻不问,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遗弃罪。

 

一.案情简介

 

夫妻张某项某有一女儿,取名贝贝,贝贝出生时就患有多种疾病。2019319日,贝贝病情紧急,项某将其送至【医】院治疗,承诺会支付医疗费用。但治疗期间,院方多次通知张某和项某来探望孩子并支付医疗费用,但张某和项某一直拒接电话。直至当年8月,贝贝病情稳定符合出院条件时,【医】院又用各种办法联系其二人为女儿办理出院手续,但二人消失。贝贝在【医】院被遗弃5个多月,也不支付医疗费。检察机关以遗弃罪对张某、项某提起公诉。

法庭经审理认为:张某项某对负有抚养义务的女儿拒绝抚养,将女儿遗弃在【医】院不闻不问,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遗弃罪,案发后两名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二.案子的警示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种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它不仅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行为。

是否构成遗弃罪,主要看二点,一是行为人是否有能力承担扶养义务,有否能力,需要司法机关结合收支和实际情况来认定。二是看整个遗弃过程的情节是否恶劣。司法实践中,以下情节认定为恶劣:

1. 因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 因遗弃而使被害人在生活无着,流离失所,沿街乞讨的;

3. 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自【杀】的;

4. 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5. 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三.相关法律规定

 

1.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三个保障法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2. 刑法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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