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2020年十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介绍八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高法2020年十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介绍八,20名老年人因疫情未能旅游出行要求退款案。本案提醒老年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审查相对人是否有相应的代理权和签约资质,发现问题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案情简况
20位老年人在2019年12月推荐于某为代表,与案外人张某某协商组团前往福建旅游事宜,商定由张某某负责安排签订合同及旅行社对接。次年1月,旅行社发来电子合同,于某代表20人签字予以确认,并向张某某支付了费用,后因疫情未能出行。于某就与张某某沟通退款事宜,张某某以钱已交给旅行社,旅行社未向其退款为由拒绝退还。于某代表20位老人起诉,旅行社辩称,张某某并非其员工,与于某沟通签约并非经其授权履行的职务行为,无权代理及收取旅游费用。
法庭经审理认为,于某收到的电子合同,均有旅行社的签章,合同内容也与张某某承诺内容一致,于某等人有理由相信张某某系旅行社员工,其签订旅游合同及交付旅游款项系善意且无过失。张某某的行为具有已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观,与有权代理产生同样的法律效力,故判决旅行社向张某某返还旅游费用。
二.案件的典型意义
老龄人群体退休后,闲暇时间较多,约上好友外出旅游已成为社会的一种常态。本案提醒老年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审查相对人是否有相应的代理权和签约资质,发现问题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对此类案件的及时、妥善处理,有利于切实保护老年人权益。
本案也有引导旅游机构依法订立合同,规范签约行为,自觉遵守市场交易秩序,的积极引导作用。
三.相关法律规定
1. 法律的代理权的外观,指的是代理行为是否形成了一个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法律外观。本案看,张某某与于某商定的旅游承诺内容,与旅行社发来的签约合同内容一致,签约合同又有旅行社盖章,这足于使于某产生确信力,而确信张某某有代理权,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民法规定的表见代理,因此旅行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法律的善意且无过失,指的是在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相对人遵守了诚实信用原则。本案的善意,是指于某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张某某实际上无权代理;本案的无过失,是指于某的这种不知道不是因为其大意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