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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 疫情防控典型刑事案件介绍之11

更新时间:2020年10月21日08:37:20 点击次数:56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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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疫情防控典型刑事案件之11,这是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案,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案件简介

 

案子是这样的,2020年2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唐某某不带戴口罩进入卫生院,探望其住院的父亲。值班医生周某某要求其按规定必须戴口罩,唐某某就心生不满,与周某某吵了起来,继而动手殴打周某某头面部及颈部,同时又殴打前来劝阻的多名医生。经鉴定,被殴打的医生均造成轻微伤。

法庭经审理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唐某某不仅违反相关规定,还在【医】院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二.案件的典型意义

 

事实证明,这次疫情期间,规定要求人们出门戴口罩,确实起到了给病【毒】设置一道过滤屏障的作用。这点看看现今欧美反对出门戴口罩,使得病【毒】更加肆虐的情况,对比就很清楚。倘若平时,戴不戴口罩与违不违法半毛关系也没有,但疫情期间,在【国】家卫健委规定了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要佩戴口罩规定后,你拒不执行【国】家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你就违法了。本案唐某某不但违法,还在【医】院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情节恶劣,要依法惩处。

 

三.相关法律介绍

 

1.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sao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 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同时规定,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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