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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 2019年十大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介绍之八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10日09:21:41 点击次数:64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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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今介绍的是,2019年十大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介绍之八, 伍瑞华等人盗伐滥伐林木案。本案先后坏的林地600余亩、林木蓄积量达3100立方米,影响极为恶劣。

 

一. 案情简介

 

被告人伍瑞华等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在2003年至2018年10多年时间里,垄断当地林业资源、称霸乡村山场、扰乱市场秩序。案发止,该犯罪团伙共计盗伐林木117.07立方米、滥伐林木2541.39立方米、故意毁坏林木256.04立方米。

认为,伍瑞华为主犯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恶多端,综合其罪行,以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伍瑞华徒刑有期二十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案涉成员分别以不同罪名,判处徒刑有期十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5万元至0.5万元不等。

 

二. 该案的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严重破坏生态资源方式来达到敛财目的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各被告人多次结伙实施毁坏、盗伐、滥伐国有或集体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先后破坏林地600余亩、林木蓄积量达3100立方米,影响极为恶劣。本案的判决,运用刑事责任和经济制裁手段,用司法的力量,保护国家公园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 相关法律

 

1. 盗伐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本人和他人承包)的林木的行为;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有关森林法规,或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内容的行为。

2. 二者认定差别:盗伐林木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认定为“数量特别巨大”;滥伐林木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认定为“数量特别巨大”

3. 刑法规定,盗伐滥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徒刑有期,并处罚金。

4. 如果盗伐滥伐发生在保护区内的,则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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