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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之70 案件无法侦破的司法救助案

更新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41:29 点击次数:66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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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今次介绍以案释法之70,案件无法侦破司法救助。本案因案件无法侦破,当事人生活极度困难法院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体现了国家司法救急难、扶危困的重要功能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灾,导致王某本人被烧伤,其丈夫死亡,七间房屋被烧毁。当地公安消防认定,系人为原因造成。犯罪嫌疑人刘因涉嫌放火罪被逮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刘犯放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判决刘无罪,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

一方面当事人某因火灾损失惨重,本人被烧成重伤一级,治疗三年,生活仍不能自理,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是其子微薄务工所得,无力承受家庭重负。一方面此刑事案件无法侦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因此某家庭造成生活极度困难。

法院认为,王受到犯罪侵害致严重残疾,现因刑事案件无法侦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符合高法《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遂决定给予王司法救助金50000元。

 

二.案件的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不仅无法弥补被害人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而且加重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创伤,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案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典型案例。因案件无法侦破,申请人王受犯罪行为侵害致严重残疾,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人民法院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难、扶危困的重要功能,既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于弱势群体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三. 相关法律

 

1. 高法《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实施司法救助。 

2.  司法救助金具体数额,应当综合以下因素确定:

1)救助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失;

2)救助申请人本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程度;

3)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

4)救助申请人维持其住所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

5)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

 

据统计,2019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救助案件1090件发放救助金1317.2万元,比上年增加20.24%,救助总人数和总金额均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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