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是款特别法,刑法设立这一罪名,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的犯罪,满足人民群众对刑法所期盼的保护民生的心理需要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作一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要指以下11类食品
1.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 构成该罪的3个要件:
1. 主观上的故意,即故意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行为上的实施,即有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3.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
这里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三. 该罪的三个量刑档次
1.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指对人体器官造成严重损伤以及其他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情节。“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大量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节.
3.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食用后,致人死亡、严重残疾、多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