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最大的区别是: 犯罪未遂是发生在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之后,而犯罪预备则是发生在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犯罪未遂虽然未曾发生实际危害结果,但它较之犯罪预备,已实施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 刑法的犯罪未遂定义
刑法的犯罪未遂指的是: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其有以下二个主要特性: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其犯罪意图已经通过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开始体现出来;
2. 犯罪未得逞,即行为没有实现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那刑法分则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是什么呢?有三点:
(1) 犯罪的损害结果发生;
(2) 犯罪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
(3) 不要求发生实际损害结果,只要完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如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罪,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罪,只要实施了法定的危害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
3犯罪未得逞的原因,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指的是: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原因.主要指以下二种原因:
(1) 犯罪分子自身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等;
(2) 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二. 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
由于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能得逞,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里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因为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往往造成程度不同的危害后果,危害程度的不同,处罚也应当不同,而不是指一律必须从轻或减轻,而是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